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明日起派發 明年1月2日起交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2/04 15:42

最後更新: 2019/12/04 16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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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表示,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,須填妥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,在明年1月2日至16日交回有關中學。(資料圖片)

教育局今日(4日)表示,明日(5日)起將派發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,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、資助、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,必須填妥申請表,連同所需文件,在2020年1月2日至16日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有關中學。按本派位年度起實施的新安排,中學將提早於明年3月31日通知納入正取學生名單的學生家長。《中學概覽2019/2020》亦將於明日發布。

教育局發言人表示,參加2018/2020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應屆小六學生家長,將由明日起透過其子女就讀的小學,收到兩份《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》。學生如非就讀於參加派位的小學,包括合資格的新來港兒童,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。兩份申請表分別印有「選校次序1」和「選校次序2」,分別代表學生的首選及次選學校。教育局提醒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,否則其申請將會作廢。

發言人續稱,自行分配學位申請不受地區限制,家長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認識,了解其辦學理念、傳統特色、收生準則及其發展和運作等,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、性向及興趣,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。

局方指提醒,在任何情況下,小學及中學均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,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。而有關中學須按規定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、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及其他所需文件。學校可以安排面試,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。

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,將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,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。教育局會將學生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《正取及備取學生名單》作配對。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錄取,將會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。

發言人亦提醒家長,本派位年度開始實施新的通知安排,如學生獲參加派位中學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,家長會於明年3月31日收到學校通知,家長無須回覆學校是否接受有關的自行分配學位。

如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正取的學生,同時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,有關學生的家長須盡快決定是否保留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,如家長決定放棄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,可於明年4月7日或之前通知有關直資中學及取回《家長承諾書》和《小六學生資料表》正本,以保留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成功申請的學位。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及統一派位結果將於明年7月7日一併公布。

《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》亦將於明日派發給各小學,以及透過教育局網頁和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(電話:2891 0088)發放。

同時,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亦將於明日發布《中學概覽2019/2020》(中文及英文版)網上版,印刷本將由全港小學派發給本學年就讀小六的學生家長。概覽輯錄全港400多所中學的基本資料,包括教師、班級結構、學校設施、學校特色、校園生活、課外活動、學生支援、學校課程,以及教學規劃(例如全校語文政策)。所有資料均由學校提供及核實,並以今年9月的狀況為準。

責任編輯:馮琪雅